崇阳县路口镇沙墩村新农村示范点工程崇阳县路口镇沙墩村新农村示范点工程(****-********-*********)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阳县路口镇沙墩村新农村示范点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 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它:***.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佳宇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崇阳县路口镇沙墩村
建设规模:/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路口镇沙墩村新农村示范点1#、2#住宅楼(9联户);3#、4#、5#、6#、7#住宅楼(7联户);8#住宅楼(8联户);9#住宅楼(3联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级职 称,且有5年及以上(包含5年)主管施工技术经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提供(**** 年度、****年度、****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以提供的财 务审计报告为准),无亏损,新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
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在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如有转包、人员缺岗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追究违
约责任,并上报监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网上公示,并取消其*年内参加崇阳县工程投标的资格。投标人发生过重大
安全事故的,中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
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标证通)或**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手机**(标证通)或**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
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
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标证通)或**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
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
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崇阳县路 | 代理机构: | 湖北佳宇 |
工程项目 | |||
口镇人民 | |||
管理有限 | |||
政府 | |||
公司 | |||
地址: | 崇阳县路 | 地址: | 崇阳县* |
口镇路口 | 季花城南 | ||
邮编: | 街**号 | 邮编: | 大门旁 |
****** |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月**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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