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电网侧共享储能电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澄清通知(第*次)
各投标人:
本项目现对以下内容作出澄清:
原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1.投标人按总价报价(单位为元)。
2.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暂定: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暂定: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修订本)规定计取后下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施工)最高投标限价暂定:参照《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年版)计取后不下浮;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按废标处理。
现澄清统*变更为:
1.投标人按总价报价(单位为元)。
2.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暂定: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暂定: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修订本)规定计取后下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施工)最高投标限价暂定:参照《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年版)计取后不下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按废标处理。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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